前言

我上一次使用 Windows 的体验还要追溯到十年前上学的时候,用的是联想 Y470-P,这个电脑有设计缺陷,在我一次关盖的时候,居然导致某个零件烧毁了,最后只好拿去换了个主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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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后马上就买了 2015 款的 15‘ 的 Macbook Pro,之后几年间虽然换了电脑,但一直在苹果 生态,因此对 Windows 的使用体验,还停留在十年前:生态割裂、软件难用、设计丑陋(这一点至今也没变)、交互离谱。

618 刚攒了一台配置中高端的 PC,14700KF,5070Ti,英睿达 64G 的 6400 频率的内存和英睿达 2T 的硬盘,爱不释手:原来高配的 Windows 已经这么丝滑了,除了系统设计语言依然离谱之外,其他的诸如软件打开速度、好的软件的设计语言(比如 Win 版的 Apple Music),都很不错,当然最重要的,我买 Windows 是为了打游戏(80%原因)和写平台特有代码 C#(20%原因)。

高效输入的本质

因为我长时间(9年)在 Mac 上使用 HHKB,因此我倾向于将 Mac 的 HHKB 按键映射到 Win 上,我这么做除了习惯上的考虑,还有以下考虑:

  1. 将光标置为行首、行尾、向右删除等文本编辑常用的功能,在 Win 下必须按一个专用的按键才能实现,如行首是 Home,行尾是 End,向右删除是 Del 等,你无法做到使用修饰键 + 按键的组合方式来实现这个操作,但是 Mac 下系统级支持 Emacs 快捷键,因此行首 Control + A、行尾 Control + E、向右删除 Control + D 很轻松的实现。
  2. 上下左右移动光标也是同理,Win 下有专门的方向键来移动光标,而在 Mac 上可以使用 Control + B F N P 来实现。

你可能会有疑问,为什么我倾向于使用 Mac 上修饰键 + 快捷键的组合来完成按键,而不是使用 Win 下单独的按键来完成操作?

这个疑问的答案也是我特别喜欢 HHKB 的 60 配列的原因:我的双手手掌可以在不进行大幅度移动的前提下完成所有操作,进而保证输入效率。

在我们程序员界,能用键盘的时候绝对不能用鼠标,会被判刑!

举个例子,在 Win 下你正在高速输入内容,突然发现之前写的地方有个错别字,需要删除前面的几个字,此时你需要:

  1. 右手离开字母区域,食指摸索着放到右下角方向键位置(当然 87+ 键不用摸索,因为方向键的位置非常好找)
  2. 按下方向键,将光标移动到目标位置
  3. 右手离开方向键位置,移动到 Backspace 位置
  4. 按下删除键(Backspace 位置)

如果是在 Mac 的 HHKB 配列键盘,实现相同的操作你只需要左手单手操作即可:

  1. 左手小拇指按下 Control + B 将光标移动到目标位置
  2. 右手小拇指按下 Backspace 删除或者左手小拇指按下 Contron + H/D(向左/向右删除)